甲、民政部份:一、輔導平地山胞的問題;二、推行公共造產,充裕地方自治財源;三、充實鄉鎮組織,鞏固地方自治基礎;乙、社會部分:一、東部兩縣因地理環境特殊,每次風災均受嚴重損失,希望今後多垂顧臺東縣;二、關於勞工保險問題;丙、警務部分:一、全省發生竊盜案件統計數字,如果比較上年度同期,破獲率多少?警務處訂製「民眾報案卡」,其實效如何?二、上次大會建議,山地分駐所及派出所興建辦公廳或修建宿舍經費,應歸於縣警察局,不知研商結果如何?三、臺東縣警局限有交通器具及刑案器具,無法應付隨時發生之案件,請洽商財政廳或處本身予以補助;四、司法人員及稅務人員早已調整待遇,警察人員未予調整,請處長力求爭取;五、警民協會工作,不知服務方面及情感的溝通上,有何成效?六、請舉辦警校山地班,以利實地實用。